关于对休学逾期未复学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时间: 2023-12-22 09:04      点击:

院属各部门及相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及《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生管理规定(修订)》(黑工商院发〔2017〕5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当持休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向学院申请复学,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休学期满逾期2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行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经教务处审核,2023年第二十五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的王军等16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

以下同学难于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决定公告送达。公告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如学生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451-5689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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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休学逾期学生名单


年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2015

201513060

王军

工商管理(养老服务与管理)

2015

201522127

潘业峰

金融学

2015

201551015

刘佳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5

201552098

夏鸣锟

软件工程

2015

201552101

于涵

软件工程

2015

201553034

苏秋玮

网络工程

2016

201611045

刘家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6

201612016

李东强

软件工程

2016

201664007

陈一亮

视觉传达设计

2018

201841223

苏青

会计学

2018

201712061

王新宇

软件工程

2019

201912099

田行

软件工程

2018

201864044

石春月

视觉传达设计

2018

201812080

王雨

软件工程

2019

201912133

杨享鸿

软件工程

2019

201923142

谢天进

机械电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