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及相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及《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生管理规定(修订)》(黑工商院发〔2017〕5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当持休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向学院申请复学,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休学期满逾期2周不办理复学手续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行之一,学院可予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经教务处审核,2023年第二十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姜再坤等10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
以下同学难于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决定公告送达。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如学生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451-5689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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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休学逾期学生名单
年级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2011 |
2011050406 |
姜再坤 |
工商管理 |
2011 |
2011091317 |
刘志坤 |
英语 |
2011 |
2011130220 |
杨超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2 |
2012522331 |
张悦 |
通信工程 |
2012 |
2012532236 |
朱海婷 |
市场营销 |
2012 |
2012534224 |
宁怀龙 |
金融学 |
2012 |
2012535109 |
陈殿儒 |
财务管理 |
2012 |
2012536137 |
邵曈曈 |
工商管理 |
2012 |
2012561319 |
孙培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5 |
201511115 |
于振 |
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