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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工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实施办法
时间: 2024-11-11 14:55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高〔2017〕62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1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强化自我评估和自我完善,有效实施教学持续改进和创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教育教学目标,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发展和社会需求,特此修订《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实施办法》(简称“质保体系”)。

第二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标准,坚持面向产出的OBE理念,落实“五育”并举的育人总要求,遵循“学生中心、持续改进、全员参与、公开透明、数据驱动、灵活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健全“评价诊断—反馈改进—持续提高”的闭环质量保障机制,建立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质保体系实施的对象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主要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教学过程管理、人培养目标达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及其他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主要教学环节常态化监测与指导等进行监控评价,形成教师、学生、校内专家、校院领导、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以及校外专家、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等多方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最终目标是保障人才培养目标有效达成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第二章本科教学质量标准


第四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以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出发点,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校“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学企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和完善质量标准。

第五条教学质量标准系统包括: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毕业要求,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建设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和教师管理制度及学术规范等。

第六条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教学大纲质量标准、备课环节质量标准、课程教学设计质量标准、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课件制作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标准、第二课堂实施评价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评价标准等16项标准。

第七条专项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制定实施《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专业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等,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等。

第八条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实施课堂教学规范、实践教学制度、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学风建设管理制度、学业指导和竞赛管理办法、教学研究与改革实施管理办法及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执行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教学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制度。

第十条教师工作规范:完善落实教师教学规范、教师学术规范、师德师风管理办法、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教师奖励和荣誉制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等。


第三章 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副校长全面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决策机构。各学院(部)院长(主任)是院(部)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全面负责本院(部)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基层教学组织及教师是教学质量保障实施的主体,具体负责质量实施、改进和提升工作。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在质保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一)负责学校质保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制修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相关制度文件;

(二)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估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学校的教学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及评建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组织督导开展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价工作;

(四)负责统筹开展校内各项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编制并发布学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发布评估信息及评估结果;

(五)负责第三方、校内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组织和实施,收集分析评价信息,反馈质量问题,发布评价结果,对质量改进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第十三条教务处是教学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质保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一)负责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体系、专业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推进教学改革等工作,并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验收;

(二)负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负责教学建设与研究流程、教学管理与运行流程、学生学习与考核等相关管理流程的运行监管,确保各项质量标准的有效执行;

(三)组织教学单位落实本科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协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共同对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四)根据获取的质量信息,统筹各教学单位落实质量问题和评价结果的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科技产业处、信息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保障部等部门是质保体系和教学条件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质保体系中行使如下职能:

(一)学生处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社团建设及学风建设;协助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环节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二)团委负责学生社会实践育人、第二课堂实施及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划、管理、总结和评价,协助做好相关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三)人事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教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做好教师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管;

(四)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制定教师职业发展、教师素质与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创新等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竞赛培训、公开示范教学、教学诊断改进指导等工作,做好教师教学活动和教学能力评价和监控;

(五)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专业竞赛的管理、考核及评价,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监控;

(六)招生就业处负责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保证录取质量;组织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教育,做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指导工作质量标准的执行和监控;

(七)科技产业处、信息中心、图书馆、财务处、后勤服务保障部等部门负责做好教学条件保障和服务教学工作,对标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评估指标要求,常态化监控和改进学校办学条件指标;

第十五条各院(部)是本单位教学质保体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质保体系实施方案及细则,开展各类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针对反馈的教学质量信息和问题,组织开展教学改进工作。


第四章 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六条质保体系由目标与决策系统、运行与支持系统、监控评价与反馈改进系统3个单元组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从目标决策、运行支持、监控评价反馈改进3个维度获得质量信息,由教务处统筹整改、师生落实整改、学校验收整改,形成以质量文化为引领的一体化闭环持续改进质量保障体系,如图1所示。质保体系从学生的学习愿望和专业发展出发,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质量标准系统,确定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和保障策略;依据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制度,在教学条件和环境的有效支持下,规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实施人才培养;通过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教学管理过程、主要教学环节及人培养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获得质量信息;依据质量信息,明确教学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持续改进。通过质保体系的有效实施,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及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图1 基于OBE理念一体三维三元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示意图

第十七条质量标准系统由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责任机制、质量决策、学术规范,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学规范、评估指标体系,教师素质能力要求等部分组成。其职能是明确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制定监控和评价的质量标准,完善教学运行管理流程和教学规范,确立教学过程监控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案和策略措施,对教学目标和教学质量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八条教学运行系统由运行管理、课堂教学、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建设、学业指导等教学实施过程,课程体系、教学条件、信息技术及资源平台、教师发展和基层教学组织等支持条件组成。主要职能是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质量标准,在教学条件支撑保障下,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

第十九条评价反馈改进系统由监控-评价-反馈改进三个模块组成。其中:监控是对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包括教学环节监控、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条件监测,主要通过秩序检查、领导听课、同行听课、学生信息员、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评价是对教学环节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定量定性评价,包括课程评价、专业评估和第三方评价等,主要通过督学评价、学生评价、课程评估、专业评估、第三方数据监控评价平台等方法进行;第三方评估是由校外独立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学校开展的专项评估,包括毕业生用人单位评价、合格评估与审核评估、第三方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等。通过对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要素和环节评价、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及第三方对教育教学评估等获取质量信息,为教学改革建设和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反馈与改进模块由质量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分级反馈和实施持续改进三部分组成。其中:质量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包括:质量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问题原因和研判改进问题路径;分类分级反馈包括:质量问题分类归纳、分级反馈到教务处、教学单位和教师;持续改进包括:制定整改措施、实施闭环持续改进。学校建立信息反馈及沟通的例会制度,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反馈、落实到位、精准有效整改。

第二十一条质量文化建设由闭环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面向产出的全员质量意识和责任制度、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的价值准则及教学态度等组成。质量文化通过理念创设、融入教学、实践检验、持续改进和创新发展等环节,融入支持目标与决策系统、运行与支持系统、评价与反馈改进系统的有效运行,促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和自纠的质量文化发展。


第五章 教学运行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教学运行质量管理机制,教学运行管理与质量监控流程及逻辑关系,如图2所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科教学发展规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教学管理制度、质量标准等的审定和决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教学环节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条件监测、教学质量评价和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负责撰写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发展规划、教学建设、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过程环节等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任务,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教学过程管理,监控教学建设、教学过程和主要环节的任务完成和质量达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教学运行质量监控主要方法:常规教学检查(开学教学准备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考风检查、日常线上线下教学秩序检查等),听课检查(领导、同行、督导听课等),学生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学生、教师座谈会,校长教师午餐会、学生校领导午餐会等),基于信息技术常态化的教学过程实时监控与教学大数据分析,监督师德、教风、学风和教学条件保障等情况,实现教学秩序和运行状态全覆盖监控。

第二十四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等《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对专业建设目标、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建设等实施过程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对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管理和审核。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对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学管理规程》等文件,对教学大纲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对教学大纲编写质量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建设评估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对课程内容、教学团队、课程资源、课堂教学等方面建设及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二十八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等文件,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监控考核,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绩效进行管理和审核。

第二十九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学过程管理规程》《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案编写及管理要求》《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调停课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课堂教学准备、课堂教学、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秩序等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三十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验室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设计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和监控。

第三十一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考试与成绩管理规定》《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考核改革指导性意见》《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分制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课程考核方式与命题、考试组织等环节进行过程管理;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考试试卷质量标准》,对课程考核试卷质量进行审核;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考核考场规则》《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监考教师职责》《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教师及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从指导教师资格以及精力投入、选题、任务安排、学生设计(论文)规范程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答辩情况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第三十三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公共基础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分制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生学业预警与援助工作实施方案》《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对学生选课、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学业预警与援助、学籍异动等工作进行过程管理。

第三十四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材选用指导意见》,对教材编写、出版、修订、选用以及采购、发放过程进行管理;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材选用评价标准》,对选用教材质量进行审核。

第三十五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大学生竞赛实施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以及学科竞赛活动实施过程管理。

第三十六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对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奖励。


第六章 教学质量评价

第三十七条依据教学质量标准,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评估工作。内部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方法包括:督导评教、学生评教,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评价、专业和课程建设评估,教学名师、团队和优秀教师评审和奖励,教师教学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等。将评价结果作为各类各级教学评优、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逐步开展面向产出的人才培养质量“两合理三达成”评价,即开展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建立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第三十八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堂教学质量标准》《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备课环节质量标准》《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教学设计质量标准》《教学课件制作质量标准》《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等,开展督导评教、学生评教等工作,获取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质量信息。

第三十九条依据《“第二课堂”实施质量标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质量标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指导工作质量标准》《大学生自主学习评价质量标准》,对学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和自主学习进行评价,获取学生发展和自主学习方面的质量信息。

第四十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考试试卷质量标准》,对课程考核试卷质量进行评价;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质量进行评价,获取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信息。

第四十一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设计质量标准》等文件,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获得实践教学质量信息。

第四十二条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专业评估实施办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评估、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校内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取专业建设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质量信息。

第四十三条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结合学校工程类专业教学实际,适时开展对校内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对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推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

第四十四条拓展外部第三方评价,开展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专业能力和职业发展的评价,利用第三方平台对学校办学条件、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积极参加教育部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以及专业认证和一流课程评选等。

第四十五条学校实行督导工作制度,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及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教师课堂教学、师德师风和学风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教、督管和督学;依据《教学督导工作质量标准》,定期对学校督导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十六条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每年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通过数据比较分析,发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为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编制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质量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质量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第四十七条实施“评价诊断—反馈改进—持续提高”的闭环质保体系,建立教学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的信息收集、分类汇总分析、质量问题决策、反馈和改进机制。根据教学监控和质量评价结果,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改进措施,落实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教学建设、促进教学规范管理、促进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十八条学校实施质量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和例会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导,与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及教师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反馈质量问题和建议,实现常态化反馈。坚持督导工作月例会,定期总结研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并形成质量问题和改进建议报告,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编制《教学督导工作简报》;坚持教务处教学工作月例会,针对教学质量问题,分析研判问题,落实改进任务;每学期召开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工作会议,总结本学期教学质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进改进教学问题;每学年召开全校教学质量总结大会,总结年度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推进质量问题持续改进,发布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第四十九条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心负责广泛收集教学检查、质量评价和第三方监测评估等质量信息,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分类汇总,建立质量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和教师。重大质量问题和涉及全校性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应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策,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十条教务处根据质量信息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组织制定质量问题整改方案和台账,并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第五十一条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应根据教务处下达的质量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和改进提高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并及时报告整改建设情况。

第五十二条学校坚持教学质量问题整改督办验收制度。由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心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心负责对教学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推动教学工作的动态调整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十三条学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教学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同时,充分使用评价结果和改进成效,建立教育教学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质量建设和改进提升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和改进效果差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激励教师潜心教学,精心育人,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担当精神,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章 建立质量文化


第五十四条质量文化是学校全体师生形成的共同价值观、理想信念、行为准则和质量追求的态度,也是满足教职员工、学生和社会各界对教学质量的期望。因此,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就要树牢“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和人才培养核心地位,将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强化质量文化意识,用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律,着力打造良好的质量生态和文化氛围。以质保体系为基础,构建质量文化体系,落实“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理念,不断丰富内涵,让质量文化深入人心,共同遵循质量行为准则,使每位教师和学生成为质量改进的积极参与者,全面落实质量立校。

第五十五条树立全员全过程质量意识。积极开展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广泛开展质量文化的宣传,使师生员工深刻理解质量文化的重要性,明确自己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中所扮演的角色,树立对自己工作质量负责的意识,将质量文化融入教学建设、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保障等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十六条加强质量文化的内涵建设。其内涵是一种行为方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也是一种发展理念、精神文化和团队意识。加强质量意识自觉,教师和教学管理者要将质量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日常教学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强工作自省反思,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与教学成效,及时发现并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质量标准自律,依据既定的标准和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教学活动,确保达到预期质量目标。加强教学工作自查,通过自我检查监控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估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加强质量问题自纠,在自查基础上,主动修正偏差,解决问题,持续改进教学工作。

第五十七条质量文化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人才培养实践,提升质保体系实施的效能。用质量文化引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将质量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各环节,全面提高教师、管理者和学生开展教学、学习、管理和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理念,促进质量标准、教学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等的有效实施。


第九章 实施保障


第五十八条政策措施保障。围绕质保体系建设和实施,建立完善配套的制度措施,依据《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增加教师教学质量绩效系数,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内部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制度,开展教学过程、教学资源、学生学习成果等方面的内部审核和评价;坚持外部评价评估制度,通过第三方机构、信息数据平台、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外部专家进行定期评价评估,获得全面、客观、综合的面向产出的评价和建议。

第五十九条资源条件保障。学校持续加大教学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和实践基地,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条件支撑。加大教学资源建设,更新课程内容,建设学企合作课程等教学资源,确保教学内容与学术发展和行业需求同步,加大基于网络教学平台的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和使用,促进数字化教学创新和课堂教学改革。

第六十条教师发展保障。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核心要素。建立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和培训制度,实施专业教师发展计划,落实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高校访学等制度;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常态化开展教学方法、信息化素养和教学能力等培训,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创新,支持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第一资源支持。

第六十一条信息平台保障。加强教学运行管理、质量监控评价

与信息化、数字化、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依托华为“云上黑工商”的WeLink平台,实施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督学教学评价、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管理等的信息化;发挥现有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全覆盖监控系统,实施常态全方位监控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状态;利用雨课堂教学平台,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和资源,实现课堂教学远程实时学习和教学状态数据及质量分析,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心、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的修改和更新,应根据国家教育政策的变化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

第六十四条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附: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