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等程序,学校拟推荐商学院孔凡超同学参加2023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其个人情况及事迹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学生处反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子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
联系邮箱:xsjyk@hibu.edu.cn。
受理部门:学生处(松北校区第一教学楼110室;哈南校区第四教学楼106-1室)。
学生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