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评选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及黑工商学发〔2023〕9号《关于评选表彰 2023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联评,拟确定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推荐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学校领导反映。
受理部门:学生处(松北校区1-110室,哈南校区5-109室);
电子邮箱:xsgzb@hibu.edu.com
学生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