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黑工商院发〔2020〕43号
一、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规定的学生守则、各项纪律和本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学风,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教学过程。
二、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不说脏话。男生不得穿着背心,女生不得穿超短裙。男女生之间不得有过分亲昵举动。
三、学生应至少提前3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上下课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四、上课铃声响过后,教师宣布“上课”,全体学生应立即起立并向教师行注目礼,待教师回应“请坐”后,全体学生方可坐下并迅速进入良好的上课状态。下课铃声响起时,待教师宣布“下课”后,学生方可有序的离开课堂。
五、学生在上课前应做好准备,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上课时不得携带饮料、食品,不得饮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六、学生进入教学楼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学生上课或自习,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活动。对上课玩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拨打或接听手机,收发手机短信、使用手机上网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在本次授课期间暂时代为保管其手机和电子产品,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发问。
九、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安排学生护送患者就医或回寝室休息。
十、下课时间临近时,学生不能以各种方式催促教师下课,也不应提前收拾书本和学习用具,做出离开教室的准备,更不许起哄。
十一、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人或通过系秘书、辅导员向教师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旷)课、不参与课堂活动、早退、不完成或不提交作业等方式表达。
十二、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画,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课间休息时或课后,班级干部或值日生应主动擦黑板和清理讲桌。学生不得在教室或走廊吸烟。
十三、学生不得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公共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设备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十四、对上课或自习开电灯的教室,对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使用的所有设备,最后一位学生在离开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前,应自觉或通知值班管理员关闭全部电灯、设备的电源开关。
十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认真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团组织、学生会等要切实开展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的学习、宣传、执行和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