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6日,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于两校区同步举行。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评审会由学生处处长朱玉群主持。

张幸刚指出,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坚持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困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认真审查了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同时,张幸刚对做好今后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牢牢守住“红七条”“十禁止”的底线,不越红线,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要弘扬先进事迹,树立典型榜样。将奖学金的评定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发挥自助育人作用,用身边人讲身边故事的方式,营造出一种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浓厚学习氛围。深入挖掘获奖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让榜样的力量引领学生的学风,让普通同学向先进看齐;组织召开事迹宣讲会,从学院和学校层面广泛宣讲,把好的经验和方法传递到每个同学。三是加强思想引领,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参评学生的思想引领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懂得感恩,感恩国家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朱玉群对本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作详细介绍,重点介绍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标准、评选对象、注意事项和评选开展情况。他表示,学生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学院开展初审工作,以精准资助为工作原则,并对推选出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

各学院书记就评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评审过程进行了详细汇报。各学院就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宣传和传达相关政策和评选要求。通过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复核等环节,通过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评议,同意推荐姜秋实等280名同学为学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我校将以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为契机,充分发挥榜样育人的导向与功能,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不断强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榜样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