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引领与激励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莘莘学子在学习的道路上凝聚力量、勇毅前行。10月16日,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于两校区同步举行。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评审会由学生处处长朱玉群主持。

会上,张幸刚就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作部署要求。一是加强工作纪律,保证公正公平。各学院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获奖的学生要事迹突出,优中选优,杜绝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发生,牢牢守住“红七条”“十禁止”的底线,不越红线,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事迹宣传,引领学习风气。将奖学金的评定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挖掘获奖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让榜样的力量引领学生的学风,让普通同学向先进看齐;组织召开事迹宣讲会,从学院和学校层面广泛宣讲,把好的经验和方法传递到每个同学。三是加强思想引领,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参评学生的思想引领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懂得感恩,感恩国家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朱玉群对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作了详细介绍,重点介绍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标准、评选对象、注意事项和评选开展情况。他指出,学工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学院开展初审工作,并对推选出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

各学院书记就评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评审过程进行了详细汇报。各学院就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宣传和传达相关政策和评选要求。通过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复核等环节,综合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表现特别突出等方面进行评议。


 

 

 

 

 

 

根据各学院的综合评审和择优推荐,共有12名参评学生参与现场答辩,分别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班级工作等方面依次进行汇报展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与清晰的条理精彩答辩,充分展示了候选人的风采。

学校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评议,同意推荐许杨林等12名同学为学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人选,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我校将以此次国家奖学金评选为契机,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充分发挥榜样育人的导向与功能,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学校广大学子向优秀看齐,进一步拓宽学校优良学风建设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