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时事政治和我校实际情况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二、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大学生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并制定我校年度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对各学院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方案,对各学院新生入学教育活动进行指导与检查,对全校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进行汇总与总结。

四、负责制定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方案,对各学院毕业生教育活动进行指导与检查,对全校毕业生教育工作进行汇总与总结;做好校友会工作。

五、定期摸排和总结我校学生思想动态,形成思想动态调研报告,按要求上报教育厅。

六、指导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材料,并完成检查、存档工作。

八、负责学生手册、学生入学登记表、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谈话记录、学生请假条、学生班务日志的编制、发放工作。

九、负责学生处全年的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学生教育科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按学校要求上报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学生工作相关部分的填报工作。

十一、定期完善并更新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辅导员参加各项培训,并协助辅导员完成各种项目的报名工作。

十三、负责辅导员岗位津贴、学生工作人员手机费补助的统计、上报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十五、完成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