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会于两校区同步举行。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评审会由学生处处长张玉娜主持。
张幸刚指出,本次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各学院推荐坚持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困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认真审查了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并表示,各学院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同时,张幸刚对做好接下来的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的咨询,认真核实学生提出的质疑,妥善化解矛盾。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牢牢守住“红七条”“十禁止”的底线,不越红线,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要弘扬先进事迹,树立典型榜样。将奖学金的评定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发挥资助育人作用,用身边人讲身边故事的方式,营造出一种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浓厚学习氛围。深入挖掘获奖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让榜样的力量引领学生的学风,让普通同学向先进看齐;组织召开事迹宣讲会,从学院和学校层面广泛宣讲,把好的经验和方法传递到每个同学。四是加强思想引领,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参评学生的思想引领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要教育引导获奖学生懂得感恩,感恩国家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张玉娜对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作详细介绍,重点介绍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标准、评选对象、注意事项和评选开展情况。她表示,学生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各学院开展初审工作,以精准资助为工作原则,并对推选出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
各学院书记就评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评审过程进行了详细汇报。各学院就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传达相关政策和评选要求,通过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复核、学生答辩、学院评审会等环节进行综合评议。
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评议,同意推荐吴光垚等14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获得者、推荐何爱京等305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我校将以此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为契机,充分发挥榜样育人的导向与功能,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不断强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榜样示范作用。
学生处 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