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课程思政建设氛围,形成各类各门课程协同育人格局,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开展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学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挖掘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强化课程育人导向,构建“三全育人”的思政工作新格局。
二、评选目标
通过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选拔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和发挥德育功能的优秀课程,实现以专业知识、技能为载体,达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打造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实现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
三、评选条件
(一)各院(部)专任教师,参评课程需完成一轮以上授课内容,任教期间无任何教学事故。
(二)遵守教学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整合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思政元素,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导向,评价方式科学合理。
(五)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建设、勇于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切实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四、参评名额
各教学单位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推荐2-3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年内获得课程思政竞赛校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教师,直接被纳入课程思政示范课,不占用院(部)名额。
五、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初评由各院(部)组织,最终评审由教师发展中心代表学校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评
9月30日-10月11日,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填写《中欧手机版app,中欧(中国)首届课程思政示范课参评申报书》(附件2),报至所在院(部),由各院(部)组织评选,确定参加最终评选人员。
10月11日16:00前,各院(部)将初评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参加最终评选教师的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5份,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孙楠处。
(二)最终评选
10月12日—11月1日,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及学生评委进行听课评分。
六、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4。
七、奖项设置
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若干名。
八、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孙楠,座机:8581,手机:1530463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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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