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自2021年3月20日起进入开学观察期,实行准封闭管理以来,校园秩序平稳有序。根据省教育厅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大中小学春季学期校园防控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提示》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2日起,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校门开放
(一)群英街东门行人通道开启。
(二)博文路南门行人通道开启。
(三)学校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各类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对校内师生员工开放,适当控制人数规模,做到不聚集。校内各场馆暂不对校外开放。
二、进出校园管控办法
(一)教职工凭一卡通,经扫健康码、测温后进入校园。
(二)学生进入校园须扫健康码、测温,且出入校园均须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证件。原则上5月1日前不得离开哈市。如因实习、求职、就医等原因确需离开哈市或当日不能返回学校的,要通过钉钉OA系统提前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如实报告外出行程轨迹、请假时限等内容,严禁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乘坐车辆的我校人员,须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四)校外车辆和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确有需要进入校园的,须持校内接待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如首次进入无法带证明,可由来访部门或人员接洽,做好身份核验笔录登记,经扫健康码、测温后,由校内接待人员陪同进入校园。
三、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师生员工每天要通过钉钉日报告系统对“师生员工及家庭成员旅居中高风险区域经历、发烧就医及核酸检测情况、密接、出现无症状、疑似、确诊病例”等情况按时报告。
(二)每当国内、省内出现新发中高风险地区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开展师生员工前14天旅居史排查。对于旅居史有交集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在校内人员要按照属地有关要求,立即落实报告、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在校外人员要通知其立即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并严格遵守属地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
(三)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准举行大型集聚活动。师生外出时应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继续保持和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不聚集,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电梯间等密闭空间须佩戴口罩。师生外出返校后,身体出现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未经学校审批,师生一律不得出国、出境。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放在当前所有工作的首位,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作为践行政治责任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
2.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务必做到常态化检查与重点时段防控相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到位,做到精细排查、精准防控、精心服务。
3.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去人群聚集或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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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