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会于两校区同步举行,对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复核、学生答辩、学院评审会等环节进行综合评议。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张幸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评审会由学生处处长张玉娜主持。
张幸刚表示,在本次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中,各学院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就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内容,开展多形式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二是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思想引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引导获奖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和感恩精神;四是要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奋发向上的浓厚学习氛围。
会上,张玉娜详细介绍了国家奖学金(追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选标准、评选对象、注意事项和评选开展情况;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汇报了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及评审过程。
经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评议,同意推荐吴光垚等14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获得者、推荐何爱京等305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学生处 文/图 宣传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