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以文件的形式表彰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颁发了全国绿化奖章。
中欧(中国)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绿化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凝聚了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的心血。“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这一殊荣的取得,是学校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后勤教工不辞辛劳工作的结果,是全校师生护绿爱绿意识强,共同呵护美丽家园的结果,更是学校在两个校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为师生提供更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更安静淡雅一心向学的文化环境氛围的结果。
近年来,学校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型、园林式、人性化”的建设理念,以“绿色、生态、人文、和谐”为主题,以植物多样性为基础,适地适树,科学种植,将学校绿化成为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比例合理,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三季有花的园林式校园,目前,校园观赏植物种类近160余种。
学校充分利用哈南校区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修建了遍布校园的绿植景观带,基本实现了季相分明、种类丰富,上有乔木、中有灌木、下有花草、水中有芦苇、荷花,点线面立体绿化,融百花园、生态园为一体的校园环境,呈现出“全年有绿色、三季花常开”的怡人风景。在这里,师生可以打卡荷花池边和向日葵紫花地丁水岸,体味“花香盈袖”;驻足桦树林,体味野趣盎然;漫步兴隆湖畔,感受碧波荡漾、领悟“教育有灵论”的信念。
同时,学校注重发挥校园绿化寓教于景的作用,加大生态文明教育。近年来,多次组织师生在哈南校区开展全面义务植树活动。去年植树节,学校承办了省直多部门联合举办“保护青山绿水、共建大美龙江”千人植树造林活动。在为期两天的时间里,来自多个省直机关的党员志愿者,高校、高中师生代表,媒体和爱心企业的志愿者,在位于哈南校区兴隆湖畔,栽种下2000余株垂柳树苗,以实际行动履行公民植树义务,建设幸福美好黑龙江。
据悉,全国绿化委员会是国务院设立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国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每2年评选一次。学校为本次表彰中黑龙江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高校。
自2015年以来,学校还先后被授予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殊荣。
(党委宣传部 文/摄)